选择的自由

我不是法学出生,但是凭直觉我以为,选择的自由是人身自由最基本的要素。

每次在理解一些基本的经济学的要素时,总觉得自己应该更多的了解目前法学的基本概念。以便自己论述的根基不是无本之木。真应该好好了解一下。

央视说星巴克贵,有病,充分竞争的行业,贵不贵关你屁事。

如果央视不是国家的“喉舌”,他随便怎么报道也没关系,星巴克你可以不买,央视自然也可以不看。

但是以国家权力干涉市场竞争,有病。

想了很多,写不出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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